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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殖場註冊制度

  1. 養殖場如希望參加「優質養魚場計劃」,首先養殖場要達到手冊3.1段「養殖場的運作及衛生要求」列出的要求。漁護署會派員到場實地評估。養殖場必須通過評估達到上述的要求,才會被漁護署確認養殖場成功註冊為優質養殖場。有關程序請參考「優質養魚場計劃」手冊附件二圖一。
  2. 已被確認註冊的優質養殖場如違反手冊內所列出的規定,漁護署會按照手冊內附件二圖二所載的程序啟動取消養殖場的註冊。
  3. 已被確認註冊的優質養殖場如重複違反手冊內所列出的規定,或於其他特殊情況下,漁護署可考慮即時取消有關養殖場的註冊,唯漁護署必須以書面列出取消註冊的原因。